儲存的方法–與分類

1.儲存的概念
儲存即對物品(商品、貨物、零部件等)的保存與管理,具體來說是在保證物品的品質和數量的前提下,依據一定的管理規則,在一定期間內把物品存放在一定的場所的活動。廣州物流公司在物流系統中,儲存起著緩沖、調節和平衡的作用,是物流的一個中心環節。
1.儲存的功能
自從人類社會生產有剩余產品以來,就有儲存活動,從現代物流系統觀點來看,儲存具有以下的功能:
(1)供需調節功能。生產和消費不可能完全同步。像電風扇等季節性商品,其生產是均衡的,而消費是不均衡的;相反,像糧食等產品,生產節奏有間隔而消費則是連續的。這兩種情況都產生了供需不平衡,這就需要有儲存作為平衡環節加以調控,把生產和消費協調起來。
(2)價格調節功能。正是由于儲存對供需的調節功能,物資才能取得自身的最高價值,取得理想的效益。這里仍以大米為例,如果不經過儲存環節,直接把秋季集中產出的大米全部投放市場,大米的供給會大大超過需求,勢必引發大米價格暴跌。同樣,到了春夏季,如果大米的供給遠遠落后于需求的話,就會引發大米價格的暴漲。因此往往把秋季集中產出的大米儲存起來,調節供需之間的平衡,最終起到穩定大米價格的功效:在這一過程中,儲存起到了價格調節的功能。
(3)調節貨物運輸能力的功能。各種運輸工具的運量相差很大,船舶的運量大,海運船一般是萬噸以~上,內河船也以百噸或千噸計。火車的運量較小,每節車皮能裝30~60噸,一列火車的運量多達數千噸。汽車的運量最小,一般每車只有4~10噸。
它們之間進行轉運時,運輸能力是很不匹配的,這種運力的差異可以通過儲存來進行調節和銜接。
(4)配送和流通加工的功能。現代儲存業務還向流通、銷售、零部件供應等方向延伸,用來儲存物品的倉庫不僅具各儲存保管貨物的設施,而且增加了分揀、配送、捆包、流通加工信息處理等設置,這樣既擴大了倉庫的經營范圍,提高了物資綜合利用率,又促進了物流合理化,方便了消費者,提高了服務質量。
2.儲存的分類
(1)按照儲存的性質,可以將其分為生產儲備、消費儲各、流通儲備和國家儲各,其中生產儲各又可以分為經常儲各、保險儲各和季節儲各。
(2)按照儲存的集中程度,又可以將其分為集中儲存、分散儲存和零庫存。
(3)按照儲存產品的種類來劃分,可以將其分為原材料儲存、半成品儲存和產成品儲存。
(4)按照倉儲所有權劃分,可以將其分為自有儲存、公共儲存和合同儲存。自有儲存是企業通過自己擁有的倉庫進行的儲存;公共儲存與自有儲存正好相反,是由公共倉庫向客戶提供的儲存,又稱“第三方儲存”;合同儲存是指在一定時期內,按照一定的合同約束而進行的物品儲存,合同儲存是從公恭儲存中延伸出來的一個分支,是通過一種長期互惠協議而安排的物品的儲存。
(5)按照儲存的目的,可將其分為投機性儲存、定期性或周期性儲存、額外儲存或安仝儲存。投機性儲存指企業持有某些庫存的目的可能是為了投機,以期日后價格上漲,如對某些原材料的采購。定期性或周期性儲存是指為了滿足連續補貨期間的平均需求而進行的儲存。額外儲存或安全儲存是指為了防范需求和補貨提前期的變動而建立的儲存,額外儲存或安全儲存的保有量取決于需求波動的幅度和企業現貨的供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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